项目名称:廊坊市第七中学第二食堂货物采购项目
公开比选人名称:廊坊市第七中学
公开比选人地址: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北路171号
项目概况:第二食堂货物采购内容:米面粮油类、蛋类、鲜肉类、冷链食品、冷冻面点类、蔬菜类、调味品类、清真类。
比选方式:竞争性磋商
项目实施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
服务期限: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。
最高限价:参照廊坊市批发市场(廊坊市北方农贸市场、廊坊市蔬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)价格,报价为批发价+5%,含税和运输及人工费用。
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
投标人资格要求:
1. 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;
2. 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
3.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;
4. 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(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),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或其比选无效。
5. 本次比选报名材料: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(检查)及复印件(留存)一套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:
(1)、营业执照;
(2)、有效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
(3)、法人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、法人身份证;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原件、被授权人身份证。
服务要求:
1. 送货上门,卸货到指定地点。
2. 按照要求供货,供货时按要求提供供货清单,标明品牌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送货日期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,学校专人验货、收货。
3. 不符合要求货物无条件立即更换合格产品,确保质价相符。
供货商确定:
1. 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候选供应商,校方纪委全程参与。
2. 供应商必须保证货源充足、种类丰富,送货及时。供应商有义务提醒货物涨价信息,货物价格稳定产品送货价格上涨应提前告知后方可调价,否则不予认可。
货款结算:
学校市场调研,价格偏离及时调整,货款结算押三付一,供货商开具正规发票。
服务期限:
1.服务期一年,自签订协议之日起。
2. 如达不到校方要求,出现恶意加价、抬价、质价不符、不能垫资等情况,学校有权立刻终止合同,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启用备选供货商供货。
3. 服务期内学校对供货商进行评价考核,包括:送货及时性、品种齐全、货物质量进行日常评价,不能遵守合约规定的,校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报名时间:
参加公开比选项目截止时间:2024年3月1日
公开比选联系人方式:孙健 18931686667
开评地点:廊坊市第七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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