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您来到廊坊市第七中学官方网站!

廊坊市第七中学2025年宣传类用品采购服务询价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08日 点击数:31

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宣传(广告)类用品采购的规范性、高效性,秉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开展宣传类用品采购服务询价工作,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。

一、提交材料

1.营业执照:提供具有有效经营范围,涵盖宣传(广告)类用品制作销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需加盖公章,证明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。

2.法人身份证: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确保信息真实有效,复印件需加盖公章。

3.常用宣传(广告)类用品报价单:需详细列出各类常用宣传(广告)类用品的名称、品牌、规格型号、单价等信息,格式清晰,便于比较。报价单需加盖公章,以确保报价的严肃性与有效性。

4.提交材料由我校政教科负责收集,作为我校选定供应商的依据。重复报名、不在规定时间报名、漏填、错填均作废处理,不足三家不影响选择供应商。

二、服务详情

(一)服务范围

服务范围覆盖学校各级部、各科室所需的宣传(广告)类用品:宣传类物品(海报、橱窗宣传、会标、展板、展示架、灯箱、锦旗等)、管理类物品(袖标、地贴、墙贴等)。

(二)服务标准

1.严格按照我校提供的内容进自行制作。

2.供应商根据我校提供的文字内容制作商品,因供应商造成的错版,供应商承担后果。

2.供应商在设计出模板后,需经需求方确认同意后,方可制作商品。否则,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。

3.商品需按我校要求张贴、安置、安装到指定位置。

(三)服务要求

1.送货及时:供应商在接到我校订单后,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、制作、安装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提前与我校沟通,并协商确定新的安装时间。

2.规格型号:按照我校订单要求的规格、型号供应商品,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指定商品,需提前征得学校同意,并提供同等质量的替代商品。

3.保证质量:对所供应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,在正常使用情况下,如出现质量问题,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。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的商品,供应商需在接到学校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免费退换。

(四)服务期限

本次宣传(广告)类用品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。在服务期限内,双方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。

三、询价时间与联系方式

1.询价截止时间: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2025年4月11日上午9: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。

2.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廊坊市广阳区建设北路171号廊坊市第七中学

联系电话:0316-2367370

特此公告。


Baidu
map